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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内江五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90%股权转让
时间:2026-09-16阅读: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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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G32026SC1000087-2
项目名称内江五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90%股权转让
资产类别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四川省浙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东兴区
挂牌价格327,896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5
挂牌日期2026-09-16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转让事项说明一、本次评估报告: 不公开也不备查 二、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和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知晓本次股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并愿意承担,股权成功受让后不得因此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三、审计报告的特别说明: 根据五行生物提供的公司章程的约定,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两个股东认缴时间为2019年5月11日。但截至2026年2月28日止,公司实收资本审定金额为90.00万元,公司的股东武汉中博水产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按章程应于2019年5月11日前出资到位的10万元尚未缴纳。上述行为存在相关法律风险,可能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信誉造成负面影响。 四、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 (一)本次评估范围中的部分存货产成品、固定资产未获得其相关购置发票或购买合同,其权属资料具有瑕疵,故本次评估不对其权属发表意见。 (二)关于存货评估的说明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存货,由于公司处于停产停业状态已有3年左右,工作人员相继离职,导致评估人员对其可变现价值和使用价值无法予以准确判定。对于该批存货的评估,我们假定其能够正常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假定其具有可变现价值和使用价值。由于委托方无法提供相关原材料购买资料和产品销售资料,我们也无法进行市场询价,对于其评估价值只能按经审计后的审计数作为评估值。提请报告使用人和相关当事人注意其实际市场价值可能与评估价值有一定的差异。 (三)关于固定资产评估的说明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固定资产,主要为生产设备和办公设备,与存货实物一样,由于长期闲置未使用,由于公司目前处于停产停业期间,工作人员相继离职,固定资产的维护保养缺失,根据委托方介绍和实地勘察情况,对于委估固定资产的现状使用情况,是否具有功能性使用价值,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也无法确定,结合实际现场情况,此次评估作如下假定:对于固定资产假定基本上报废,无使用价值,按残值率5%予以评估,对于其新旧程度的判定,由于实际购置和使用时间不详,无法使用年限法予以确定,只能够根据现场查看情况大概予以估计其新旧程度。提请报告使用人和相关当事人注意此次评估固定资产的特殊性,如果固定资产的现状情况和假定情况有变化,其实际市场价值可能与评估价值有一定的差异。 五、其他披露事项: 1、本次转让方处置标的为股权而非资产。如意向受让方拟报名参与受让,需自行对标的进行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企业负债结构、股权结构、资产情况、业务情况、税收情况等方面的风险等),如意向受让方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内江分所报名则视为知悉并认同本次股权转让存在或可能存在风险。成功受让后,受让方不得以标的公司存在或可能潜在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商业风险、法律风险等向转让方提出补偿或扣减股权转让款或向西南联交所进行追责和索赔,不得以此为由拒签合同、恶意延期或阻挠合同签订及股权交割等。 2、本次股权转让标的原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3、本次股权交易的标的不存在抵押、担保、质押和司法冻结等限制转让的情形,不附带任何或有负债或其他潜在责任,亦不存在任何针对该股权的争议、仲裁及诉讼等情形。 4、截止审计基准日(2026年2月28日),本次股权转让项目转让方认缴注册资本金90万元已全部实缴到位,标的企业股东武汉中博水产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应于2019年5月11日出资到位的10万元尚未缴纳。受让方应依法处理该出资瑕疵,并承担因该瑕疵可能引发的对标的企业债权人或任何第三方的全部赔偿责任。无论受让方采取补足出资、减资或其他任何方式处理,均不得向转让方追偿任何费用或责任。 5、期间损益:标的从评估基准日(2026年2月28日)到股权交割日(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期间产生的盈利和亏损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6、本次股权转让项目,标的公司管理层不参与受让、不涉及员工安置。 7、转受双方应当共同配合,在转让方获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并收齐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起三十日内,转受双方共同配合标的公司办理产权交易标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产权交易涉及需向有关部门备案或审批的,转受双方应共同履行向有关部门申报的义务。 8、受让方应于在股权交割后30个工作日内,制定并实施存货(含危险废物)的合法化处置方案,委托具有合法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处置。因存货(含危险废物)产生的全部安全、环保、市场监管等法律责任及处置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在处置过程中,转让方有权通过现场检查、文件核查等方式对处置过程进行监督。在全部处置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提交完整的处置报告及全部凭证。 9、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转让方的名称、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转让方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10、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税、费,由转让方、受让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自缴纳,产权交易中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受让方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具体详见《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确认书》。 11、其他情况详细见审计报告、《产权交易合同》等,相关资料具体查询情况请咨询转让方,转让方联系电话:13990571105(陈先生)。 12、为保护交易各方利益,避免各方遭受损失,本公告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报名人自愿在交易系统提交报名并被确认为意向投资方即视为同意并作出如下承诺:若本项目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在网络竞价环节各意向投资方均未报价的,挂牌申请人及产权交易机构有权扣除该项目意向投资方保证金,作为对本交易守约方的补偿。本所可按网络竞价方式成交应收取的受让方服务费为计算标准,在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前述费用后,挂牌申请人同意将保证金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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